7月4日,审计署公布了对16个省份的54个县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中央与地方共担、省级统筹、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初见成效,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生负担有所减轻。但是,经费拨付不到位、违规收费、随意挪用经费等问题比较突出,“减免费”与“乱收费”的现象依然并存。
29个县滞拨资金1.1亿元
审计结果显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现大幅增长。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中,中央加大了对各地,重点是中西部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中央财政补助16个省份的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分别为153.26亿元和98.49亿元,同比增长90.49%和59.55%。同时,省级政府也加大了全省统筹力度,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实现较快增加。但审计发现,部分地区也存在经费投入不到位的问题:
部分地区未落实应由地方承担的资金1.22亿元。审计调查的16个省份中,有3个省未按照规定的分担比例落实资金,少承担资金1.08亿元,占应承担资金总额的8.65%。审计调查的54个县,有8个县未按规定落实应承担的资金1350.58万元,占应承担资金总额的71.78%。
有5个县的县级政府减少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2006年与2005年相比,共计减少3186.90万元,减幅为13.2%。
资金拨付不及时,长期滞留在财政或教育部门。在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29个县的财政、教育部门未按规定期限分配并拨付到有关中小学校账资金1.10亿元,占这29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同类经费总额的45.32%。 分页:[1] [2] [3]
(编辑:小米)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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