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廊坊市香河县的老果,两年前买了辆车。自从有了车,老果每天晚上都是把车停在自家的楼下。两年来一直没出现过意外。今年4月30号早上,老果突然发现自家的车,没了!
老果丢的是一辆松花江牌微型面包车,这是他用多年的积蓄购买的。老果赶紧报了案,而对于香河刑警来说,老果已经是第五个报案的了。
一周内连续有5辆汽车被盗,这在香河也是少有的。早在4月24号发生第一起汽车被盗案后,香河警方就已经开始了侦查工作。在对案情的梳理中,专案组民警注意到这5起案件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
对此,负责办理此案的香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周山良告诉记者:“当时我们意识到这起案件是一起系列盗车案件,而且它的侵财对象主要是针对居民区放置的面包车,就是微型面包车。”
据此专案组初步判定这5起案件可以串并侦查,但是嫌疑人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一周的调查也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汽车毕竟不是一件小东西,难道这5辆车突然间从人间蒸发了?警方怀疑有可能罪犯把车窝赃在香河境内或香河城里,咱们针对这一点,警方做了一定工作,考虑到汽车必然是移动大宗物品,所以,罪犯将来会把它开出来。
5月1日,巡警传来了消息,在香河境内的两个不同地点发现了两辆遗弃的被盗车辆。经核实被遗弃的两辆车就是4月30日同一天被盗的车辆,而且其中的一辆就是老果的。
经过现场的技术勘查,民警从两辆遗弃车辆上一共提取了37枚新鲜的指纹。专案组意识到在这37枚指纹中,很有可能就有犯罪嫌疑人留下的。不过有一点值得怀疑:两辆车被遗弃在不同的地点,这显得非常蹊跷。

“一辆是在香河城区城西边的西店村的一个十字路口,我们警方经过检查,发现这辆车发生了一些小的故障,所以没有被盗贼弄走。而另一辆车在北边抛弃,地点是在京沈高速路下的一个涵洞里,这条路不属于交通的主干道,是县城内一些村庄的乡村小路,发现时这辆车已经没油了。”
两个地点相距有7公里远,两辆车还是同一天丢失的,专案组通过分析和实地试验推断这两个地点很有可能就是盗车人精心选择的逃跑路线。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避开设在主要路口的检查站。而出现在城北乡村小路上的那辆车就更能说明问题了。
“这条小路能够交叉穿过香河县外,通往香河县外,不了解香河的外地人是不会走到这里的。”
通过这条线索,专案组怀疑盗车人应该就在香河本地。这时,技术人员找来了两辆车的车主和近期接触过车辆的人对他们逐一进行了指纹采集,并开始了筛查比对工作。
在排除了车主和其他接触过这两辆车的人员的指纹后,技术民警有了发现:“第一辆车还剩下五六枚指纹,是比较新鲜的指纹,初步认定这五六指纹当中就应该有犯罪嫌疑人的;第二辆排查之后也是按照这个方法,也是剩了五六枚指纹。”
在这些可疑的指纹当中,技术民警还发现了一个新的线索:“其中每一辆车上都发现有同一个人的指纹,也就是这两辆车被盗时,肯定有同一个人参加作案。”
而其余的可疑指纹却出现在了车门底部和车窗顶部,这些地方一般的驾乘人员是很少触及的,专案组推断这很有可能是另外一名盗车人留下的,专案组随即展开了大范围的摸排。

经过仔细摸排调查,警方发现:“有一个叫王某的人,今年18岁,去年时因为盗窃被行政拘留过,这段时间经常出入网吧和一些娱乐场所,所以他的经济来源很不正常,通过他的周围人反映,这段时间也开过面包车,而且老是换车。”
于是,这个人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经过了解,警方发现王某就是香河本地人。他应该对香河的道路情况非常熟悉,这样他就有可能知道那条偏僻的小路。民警通过走访了解到,王某对自己总是更换车辆也有一套说辞:这辆车是他自己买的!而凭他自己的经济实力,根本就不可能买到这样的车。
通过对王某的进一步了解,民警还掌握了他的生活习惯。王某经常昼伏夜出,爱去网吧和游戏厅。这些情况让民警觉得王某的嫌疑非常大。
就在这时,另外的一路摸排民警也发现了一条线索。在香河某工地打工的外来人员周某,最近经常无故矿工。
办案民警:“经过我们了解,发现这个人经常昼伏夜出,花钱铺张浪费,衣着等情况跟他的收入情况不相符,而且这个人经常出没在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于是这个人一下就列入警方的视线。”
摸排的民警从周某的工友那里得知做门卫的周某是要上夜班的。他昼伏夜出很有可能就是工作的需要。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民警从工友那里得到了周某的暂住地址,可是当民警来到他的暂住地时,周某并不在家,根据房东和工友的描述,办案民警掌握了周某的体貌特征,不仅如此房东还反映出了一些情况:她不天天值夜班,在不值夜班的时候他却回来得相当晚。
与此同时,民警对王某的调查工作也在紧张进行,由于王某就是香河本地人,办案民警很快来到王某的户籍地进行调查。但是警方在这里查了整整一天,一直就找不到他,警方在这里的游戏厅和他的家里总也是找不到他,越找不到他警方就越敏感地意识到这个案子跟他联系非常大。
周某和王某都找不到,侦破工作就无法进行下去。联系到王某爱上网,专案组决定从他的爱好入手对王某再次进行调查。
办案民警:“通过别的关系,我们了解到他有个QQ号,网名叫战神。”5月14号,王某的QQ号“战神”出现在了大厂县的一个网吧内。警方迅速对其进行抓捕。
办案民警:“通过对他进行的传唤,我们了解到他之所以把这辆车说成是自己的,是为了在小伙伴面前有面子。”
通过核实王某所说车辆的情况的确属实,而王某的指纹也和专案组掌握的不一致。5月16号、19号两天就在王某接受传唤期间,香河又发生了两起面包车被盗案件。
因此,警方的注意力一下子全都转移到了周某的身上。在对周某的暂住地经过了长时间蹲守后,5月22日周某出现了。由于专案组怀疑盗车人不只是周某一人,所以专案组并没有急于对周某采取行动,而是对他进行了秘密的跟踪。警方想通过跟踪获取周某的指纹,然而获取周某的有效指纹谈何容易,所以只能通过跟踪,等待机会,3天后,跟踪民警发现周某走进了一家网吧。“他在网吧里边玩了一会,后来要了一杯可乐。”
这是民警等待多时的机会。就在周某离开网吧以后,办案民警提取了那个饮料瓶。专案组从获得的饮料瓶上提取了周某清晰的指纹。比对工作随即展开。
“通过技术比对,在可乐瓶上边比对出一枚指纹,跟事先被遗弃的两辆面包车其中的一枚指纹相同,所以警方认定此案跟他有关。”找到了证据后,5月27日,专案组决定对周某实施抓捕。
犯罪嫌疑人:周良付,26岁,三河人。他长期在香河居住和打工,对香河非常熟悉。
负责香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淑阳中队民警刘元此时终于长舒了一口气,他说:“周某交代他在事先盗取车之前,就已经在香河县境内踩好了地点,为了盗取这些车辆,而不引人注意,他有意避开了几条要道,而是专门绕一些县城通往农村的小道出去。”
据犯罪嫌疑人周良付交待:“如果有防盗器,这样的车我们是不会碰的,因为小区里有保安,我们也不可能进去。”
通过进一步的审讯,周良付不仅交代在香河盗窃面包车7辆的犯罪事实,而且还交代出他的同伙刘亮亮。而刘亮亮就在天津宝坻县居住。专案组及时把信息通报了宝坻警方。5月28日刘亮亮在宝坻落网。
犯罪嫌疑人:刘亮亮,25岁,山西省翼城人。他和周良付在两年前相识并结伙作案,而刘亮亮自己在宝坻还盗窃微型面包车4辆。
根据周良付和刘亮亮的供述,他们偷来的车全部卖给了一个保定人叫李建志的,专案组随即赶往保定抓捕李建志。然而根据周良付等人的交代,李建志非常的狡猾,因为据罪犯的交待,他们一直都不了解李建志的详细情况,比如他多大年龄,住哪个村,工作地点等他们一直都不知道。不仅如此,李建志每次同他们交易都是随机约定一个地方,而且还要求周良付等人提前下车,步行来到他们的交易地点。针对这样的情况,专案组只能采取诱捕的方法才能够成功抓到李建志。
负责此案的香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周山良说:“我们让嫌疑人周良付给他打电话,说这次又偷了一辆车,是一辆桑塔纳轿车,要出发去卖,商量好到保定之后再打电话联系。”
5月31日。根据事先约定专案组的车辆来到了保定。并让周良付给李建志打电话。“在打第三个电话的时候,我们就发现路边有一个穿白色上衣的人,周良付正好撂电话的同时那边把手机也离开耳朵了,这个举动让我们警方觉得此人可疑。随即往前走了一段距离之后,掉头又按照正常速度行驶,让周良付再看一下这个人到底是不是李建志,周良付此刻一下子认出他来了,而且认定就是他每次买车。”,经过认定后,警方迅速对其抓捕。
犯罪嫌疑人李建志,33岁,保定荣城人。为周良付和刘亮亮共销售赃车9辆。至此历时2个多月,“4.24”系列盗车案成功告破。
对于每个家庭来说,汽车毕竟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在采访中,犯罪嫌疑人周良付说有报警器的车辆他们不偷,有保安的小区他们不进。看来,做好防范才会平安。
(编辑:张燕蔚) 来源:河北广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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